机构设立及历史沿革
湖北省移民工作管理机构,自1958年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开始成立至今已经50年,其间,机构的名称和隶属关系有些变化,但一直是作为省政府主管大型水库移民的办事机构,主要承担了三峡工程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、中央直属水库(丹江口、黄龙滩、陆水等)、清江流域水电工程(隔河岩、高坝洲、水布垭)和地方水电工程移民的搬迁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,涉及全省17个市(州)102个县(市、区),全省现有各类水库移民300多万人。
成立之初,称为省移民办、省移民局,直属原省人民委员会,以后随着丹江口水库移民大搬迁结束,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,改为一个处,隶属省民政厅,对外则以省移民办的名义协调水库移民方面的工作。1993年三峡工程动工以后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移民工作,决定在原民政厅移民处的基础上组建湖北省三峡工程移民开发局,同时挂湖北省移民开发局的牌子,其机构性质为依照公务员管理、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,为省财政全额拨款。作为三峡工程移民局,对口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有关部门,负责我省三峡工程坝区、库区移民工作,作为湖北省移民局,对口水利部、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、国家计委等,负责部管大型水库移民工作。2002年11月,省委、省政府为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,决定将省移民局由省民政厅管理调整为省政府直属。2006年5月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将省移民局升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,原由省水利厅、省发改委等部门承担的中小水库87.7万移民管理工作职能交由省移民局统一管理。